修訂人體試驗審議委員會審查費收費標準,以及發生試驗偏差之試驗主持人/研究團隊申請新案之相關規定
2012年 06月 05日, 週二, 10:57 最近更新在 2012年 06月 05日, 週二, 14:10
經2012年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1. 審查費收費標準:
(一) 有廠商贊助之研究,新案申請審查費用調整為五萬元,通過JIRB者審查費調整為一萬元;
(二) 有其他經費來源,但非屬:(1)本院員工自行發起之學術性研究、(2)本院員工擔任主持人之國科會計畫、(3)經費來源為本院或為與本院合作的產學計畫者,新案申請審查費用為五千元;
(三) 案件變更費用維持原有規定,有廠商贊助/通過JIRB之計劃,變更審查費每件五千元;
(四) 新收費標準自公告日起實施。
2. 為減低試驗偏差之發生,本會將每半年舉辦常見試驗偏差之訓練課程,發生試驗偏差之試驗主持人/研究團隊,必須於一年內取得上課證明,未完成講習訓練者不得申請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