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有關持續審查或結案報告繳交同意書,抽樣繳交規定更新-2021年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2021年 04月 07日, 週三, 17:43
有關持續審查或結案報告提交時同意書抽樣繳交之數量,原本會只定到編號1001以上,經本會2021年第三次會議討論,更新編號1001以上抽樣規定
1. 人體試驗案件,所有簽署過之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簽名頁均需繳交
2. 非人體試驗案,收案30人以下,全部繳交,超過30人則以抽樣方式繳交
- 序號31~200,10份抽1份。
- 序號201~500,20份抽1份。
- 序號501~1000,30份抽1份。
- 序號1001~3000,50份抽1份。
- 序號3001~10000,200份抽1份。
- 序號10001以上,500份抽1份。
3. 變更案重新簽署之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簽名頁繳交,抽樣方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