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持續提升醫療品質、善盡社會醫療責任願景:成為民眾首選的醫學中心
2020年 06月 04日, 週四, 10:20
依本會「人體試驗(研究)新案申請標準作業程序」主持人需為本院醫師、護理、醫事及行政單位之正職人員,非本院員工擔任主持人之案件申請,則為代審案件。因此若原正職轉兼職時,應補繳代審費用,案件轉為代審案,並以簽呈經院方同意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