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逾期之人體試驗/研究案,於報告通過前,本會暫不接受該主持人之新案申請。
2019年 05月 14日, 週二, 09:15 最近更新在 2019年 05月 16日, 週四, 09:07
依本會持續審查標準作業程序5.6.3,逾期之試驗/研究案,於報告通過前,本會暫不接受該主持人之新案申請。
提醒主持人:
- 依本會持續審查標準作業程序5.1.2,持續審查申請原則:應主動於期限前二個月提出持續審查申請。計畫期限將屆但尚無法結案應同時提出變更計畫期限之變更案。
- 報告繳交時間可運用證書期限於許可書、試驗/研究通過說明書以及PTMS系統等資訊查詢。 如有疑問請與本會工作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