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研究成員異動(含離職)注意事項
2015年 05月 20日, 週三, 11:04 最近更新在 2015年 05月 20日, 週三, 11:06
- 該計畫研究團隊任何一人離職,應以變更方式向本會提出申請,由本會工作人員以行政變更作業流程進行異動
- 若需新增人員,應以變更方式向本會提出申請,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應由委員審查是否符合計畫所需之要求;研究成員(助理)則以行政變更作業流程進行
- 研究團隊皆需檢附cv,保密協議及irb訓練證明(表單下載請詳見各流程)
- 若為易受傷害族群,研究成員(助理)若無相關學經歷,需另檢附人體試驗研究易受傷害族群課程之訓練
以上作業皆由本會主委核准後,存檔供衛福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