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修訂人體試驗審議委員會審查費收費標準,以及發生試驗偏差之試驗主持人/研究團隊申請新案之相關規定,自公告日起生效,請各位同仁配合辦理。
2012年 05月 23日, 週三, 15:46 最近更新在 2012年 09月 01日, 週六, 09:22
依2012年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有關審查費之決議:
(一) 有廠商贊助之研究,新案申請審查費用調整為五萬圓,通過JIRB者審查費調整為一萬圓;
(二) 有其他經費來源,但非屬(1)本院員工自行發起之學術性研究、(2)本院員工擔
任主持人之國科會計畫、(3)經費來源為本院或為與本院合作的產學計畫者,新
案申請審查費用為五千圓;
(三) 案件變更費用維持原有規定;
(四) 新收費規定自公告日起實施。
有關期中報告繳交出現偏差決議:
本會配合主要研究案送件時間每半年舉辦常見試驗偏差之訓練課程,發生試驗偏差之試
驗主持人/研究團隊必須於一年內取得上課證明,未完成講習訓練者不得申請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