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人體試驗案件,需於第一位受試者篩選成功正式納入試驗24小時至PTMS登錄。以免造成違反委員會規定之偏差
2020年 11月 11日, 週三, 17:04
再次提醒人體試驗案件,需於第一位受試者篩選成功正式納入試驗24小時至PTMS登錄。以免造成違反委員會規定之偏差。
經本會2019年第六次會議決議:人體試驗案件,將於研究團隊登錄第一位受試者後14個工作天內進行第一次實地追蹤訪查,主持人須於24小時內登錄第一位受試者收案時間,若非PTMS案件則須以任何方式通知本會;如延遲登錄視為違反本會規定,需通報試驗偏差,該偏差視為可歸責於研究團隊之類型。
提醒各人體試驗案計畫主持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