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訓練證明規定異動(包含新冠肺炎疫情期間)-2020年第四次及第六次會議決議更新
2020年 04月 06日, 週一, 11:39 最近更新在 2020年 06月 26日, 週五, 10:21
一、因為疫情,各方有關人體研究實體訓練課程相繼延期或停辦,(第三次會議決議)
1. 本次疫情期間,實體課程訓練證明時可以e-learning上課證明取代。自2020年9月1日起,恢復原規定,計畫主持人、協/共同主持人需具備5小時實體課程(線上課程上限4小時),研究人員需具備2小時實體課程(線上課程上限1小時)。(第四次會議決議更新)
2. 如發生試驗偏差經本會審查判定需上實體偏差課程,可以2堂e-learning偏差課程取代,惟課程內容或主題需先經本會確認是否可屬偏差課程,報名課程前請先詢問本會工作人員。自9月1日起恢復原規定。
二、有關本會已通過執行中案件,新增主持人教育訓練證明更新規定如下(第三次會議決議):
1. 展延計畫期限時,要求主持人更新學分。學分要求同新案申請之規定。
2. 執行超過五年之計畫,每滿五年進行之持續審查要求主持人更新學分。學分要求同新案申請之規定。
3. 以上先提醒主持人更新學分,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第六次會議決議)。
三、有關線上直播課程,本會採認為實體課程。(第四次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