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4次人體試驗審議委員會決議通告-重申本會對於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版本之相關規定
2010年 07月 23日, 週五, 15:39 最近更新在 2013年 02月 27日, 週三, 10:53
經人體試驗審議委員會2010年第四次會議決議,重申本會對於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版本之相關規定事項:
- 本會自2008年8月起,核發臨床試驗許可書時,於致主持人臨床試驗許可書之相關說明文件中已清楚載明『應以本會核發蓋有會章之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版本複印供受試者簽署』,且同時併附一份蓋有本會會章之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供主持人複印使用。
- 因部分主持人反應不清楚此項規定,本會再次重申,並提醒各試驗主持人注意。